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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儒家文明
  • 作者:周春生
  • 转自:本站原创
  • 2005-08-29 1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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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课 儒学[1]演变

 

教学目标:通过了解儒家学说的核心范畴、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思想和朱熹的天理说,理解儒学的演变过程及其与社会、思想文化变化之间的关系。

 

教学重点:儒学演变中的几个重要阶段;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知识提示:

    显学

《韩非子·显学篇》:“世之显学,儒、墨也。”

 

    儒家思想的核心范畴

仁、孝、礼

在孔子看来,“仁”是涉及人类一切活动的道德规范。他总是用具体的事例形象地向弟子说明“仁”的含意。比如,他说“克己复礼为仁”,把遵守周礼作为“仁”的表现;还说孝“为仁之本”,把孝道作为“仁”在家庭关系方面的表现。

 

    儒家思想的特征

儒家思想重伦理、重人事、重实践、重教育的特点。

 

    仁政

孟子认为“仁”出自人的天性,主张人性本善。希望统治者以民为本,推行仁政。“省刑罚,薄税敛”;“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

 

    从无为到有为

汉武帝即位以后,对内加强中央集权,对外进行抗击匈奴的战争。“无为”向“有为”转变,这种政治上的转变成为儒学上升为统治思想的契机。

 

    天人感应、独尊儒术等

要尊儒术,为统治服务,这也有条件。文、景、窦太后都崇尚黄老之术,特别是窦太后有很大的权力,所以在她在世时要实行思想上的这种改革还有阻力、困难。汉武帝十六岁时便登上了皇帝的宝座,那时候他还不能亲自掌握政权。代汉武帝掌握大权的是他祖母窦太后,她任用自己的姪儿窦婴做丞相。窦太后崇尚道家思想,主张清静无为,实际上是一个保守现状的守旧派。窦婴却不同,他是儒家集团里的人物,他想利用儒家学说来作统治工具,改变旧政。因此,他们姑姪之间一开始就有了矛盾。不久窦太后竟一怒而免除了窦婴丞相的职务。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窦太后死去,这以后,汉武帝才解除了施展政治抱负的障碍。

一个仍以宗法社会为基础的、但范围更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出现,需要有一套新的理论为其服务,董仲舒这位大政治家的出现和一系列政治理论和作为也同样适应了时代的需求。[2]

 

    儒释道合流

将释、道中虚幻的因素与儒家注重现实的观念融合起来,并为现实服务,这就是合流的本质。

 

    天理、格物致知等

天理就是存在于万事万物中的道理。于是,人们就可以通过观察、分析客观的事物,找到其中的有规律性的东西。

 

2 国家政治

 

教学目标:了解中央集权制度的特征、演变过程,了解小农经济的是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社会基础,分析以礼入法的法律制度,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的总体上把握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治内涵。

 

教学重点:中央集权政治制度;与中央集权制度相关的社会文化现象。

 

知识提示:

    从分封到集权

周代实行分封制,诸侯世袭,在自己的封地上各行其政。秦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中央:秦——三公九卿(汉承秦制);隋唐——三省六部;宋元——中书;明——内阁;清——军机处(以上说到底是皇帝最高权威和中央集权的问题)

秦朝:中央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分别掌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同时设九卿,负责各项具体事务。地方实行郡县制,地方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命。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可以用图示的方法。)

 

    地方:秦——郡县制;汉——州;唐——道、州、县;元——行省

这些变化都与中央对地方的监察有关。

 

    科举制

隋唐时代采取科举考试的制度,加强了中央对于官吏选拔的控制。

 

    一家一户小农经济

基本生产单位——分散的——户籍——租、赋、税

 

    租、赋、役;户籍

 

    礼主刑辅

 

    名分

 

3课 礼治社会

 

教学目标:通过对家族制度、忠孝伦理的学习,了解古代中国的社会礼俗和精神风貌。

 

教学重点:宗法式家族制度等;儒家忠孝礼俗。

 

知识提示:

    春秋以前的宗法式家族制度

 

     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制度

 

     宋以后的近代祠堂族长的族权式家族制度

宋以后的家族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累世同居的大家庭组织,另一种是聚族而居的家族组织,

 

     祠堂、家谱、族田

 

     孝道

 

    

“孝”被引申为“忠”。“忠”主要体现为臣子对皇帝的忠诚。

 

     礼俗

 

4课 儒家文明的传播

 

教学目标:以儒学教育、中央集权等为线索,探寻中国儒家文明向周边国家传播的过程,并从中了解儒家文明的影响。

 

教学重点:朝鲜、越南、日本等国家的儒学教育

 

知识提示:

    历史

传说中认为朝鲜在公元2333建国。公元1世纪被分为高句丽百济新罗三个国家,史称三国时代,公元7世纪新罗统一朝鲜,史称统一新罗时代904,新罗僧人金弓裔建立摩震国,又称泰封国918王建建立高丽王朝,此后定国号“高丽”。并深受中国儒家思想以及佛教的影响。1392,高丽大将李成桂建立王朝,将国号定为朝鲜,历史上称为李朝。朝鲜在19世纪末不得不开放国门。1896中日甲午战争后,朝鲜宣布独立,改国号为大韩帝国1910,朝鲜被日本吞并。

 

     汉字教育和儒学教育

朝鲜和越南使用的最早文字都是汉字。形成学校与文庙结合、教育与祭祀并行的庙学教育制度。

 

     科举制

朝鲜和越南都仿照中国,分别在8世纪后期和11世纪后期举行科举考试,并以儒家经典为考试内容。

 

     重视家族共同体

 

    《经国大典》

 

     《洪德法典》

 

     圣德太子学习中国

 

     平安时代

 

     新加坡“儒家思想伦理委员会”

 

附:关于中国的家族制度

(一)50年代以前研究概况

早在20年代末,吕思勉率先开始研究我国历史上的家族、宗族问题,其所著《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山书局,1929年)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家族问题的专门史。

40年代,高达观《中国家族社会之演变》(正中书局,1944年)出版。作者将家族制度的变迁分成三个阶段:始干周代的宗法家族社会,始于宋代的宗族家族社会,始于清季的家族社会。周代是中国式家族社会之创制与兴盛时期,宋代为中国式家族社会之中衰与复兴时期,亦即家族制度由纯贵族支配的家族制度演变为“民众化”、“普遍化” 的家族制度时期,清季则为中国式家族社会之衰落与崩溃时期。而唐代则处于宗法家族社会“破碎支离不可收拾”之时,亦即宗族式家族社会行将兴起之时。其时,“同居共财的大家庭,早经分解为分居异财的小家庭”,虽然政府禁别籍、异财,奖励张公艺、刘君良辈之家族同居共财,然实效亦微。

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人民,1992年)是一部篇幅较大的中国家族通史专著。作者认为,中国的家族制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至20世纪50年代初彻底消灭,共经历了先后承继、递相蝉联的四种不同形式,包括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家族、殷周时期的宗法式家族、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宋以后的近代封建家族。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是在东汉末年到魏晋时期逐渐形成的,其形成与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与魏晋至隋唐时期的经济、政治特点相适应的,即地主庄园制的发展和自然经济的再次强化,为世家大族式家族产生的经济根源,而世家大族完全控制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权,门阀士族政治形成,则为世家大族式家族统治的政治基础。魏晋至隋唐的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在形态结构方面有四个特点:第一,作为经济实体的地主庄园。第二,它往往又是家族自卫的武装坞堡。第三,它往往是家族迁徙流亡的共同体。第四,家族组织内部有一定的组织制度和增进族人团聚的家族活动。一个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必定有一个族长,族长以下按照血缘系统分为房或望,房望之下就是族众的个体小家庭或个体大家庭。族众之间有无相通,相互赈济,是维持家族团聚的重要原则,也是族众应尽的义务。这些原则和义务,既通过道义上的提倡来维护,也通过家族和官府立法来强制推行。古代宗法制度的“大功共财”原则,这时还在继续遵循,以延缓家族内的分化与瓦解。通过祭祀祖先和春秋社宴等活动,强调血缘关系,从精神上团聚族人,维系家族的统治。门阀士族制度就是世家大族为保证自己子孙和家族世代垄断政权而创立的一种政治制度。

常建华撰写的《宗族志》(上海人民,1998年),是《中华文化通志》中《制度文化典》中的一卷。作者根据《尔雅·释亲》、《白虎通·宗族》等传统文献对宗族概念进行定义,认为“宗”是尊奉共同祖先的族人,有大宗、小宗、群弟若干层次,从而治理族人,“族” 是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的五服亲,宗族即同一父系祖先若干分支结成的同姓集团。《宗族志》和上引魏承思关于宗和族的概念有差别。

作者认为:商周、春秋战国时期为世族世官宗族制,宗族制与贵族制及政治制度合一;秦至五代十国为士族宗族制,士族宗族在社会结构中占据中心地位;宋元明清为科举制下的祠堂宗族制,通过祭祖及建祠堂、选族长、修族谱、设族田、建族学使宗族制度组织化,其历史发展趋势是在民间社会普遍化、自治化,宗族制度既与国家政权分离,又与国家政权存在互动关系。

就秦汉至隋唐五代士族宗族制而言,作者认为秦汉时期是士族宗族制兴起时期。所谓士族,就是士人之宗族。士族的形成和学校制度密切相关。学校和任官制度的确立,为天下开辟了读经成士为官的道路。士人身份地位提高,其宗族的社会地位亦上升,于是出现了“士族化” 问题,即强宗大姓的士族化和士人在政治上得势后扩大其家族的财势。至西汉后期,士族逐渐在社会上取得主导地位。与士族相关,还有世家,即世世有禄秩之家。士族是有文化的宗族,则多有出仕者。世家为世代出仕之家,但出仕之道不必皆士,随着入官以士,于是出现士族化。士族社会地位的提高,士族也越来越世族化,于是世族与士族渐趋融合。至东汉中叶,又出现门阀问题。门阀士族及官僚提倡并逐渐控制清议,以进退人物。东汉后期,强宗大姓广占土地,吸收大量依附农民以田庄形式经营,经济实力大增。田庄是宗族共同体,族内实行经济互助,因此田庄又是经济实体。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士族宗族强盛时期。曹魏实行旨在由政府控制仕进的九品中正制,汉以来乡闾评定人物的传统,便成了世家大族代表地方评定人物。北朝时代宗族组织进一步强化,北魏孝文帝曾设立过宗主督护制,即是宗族强盛而普遍的反映。东晋南朝社会,士族势力也很强大。江南世家大族封山占水设立大庄园是其特色。为了便于士族入仕及婚姻判断门第,东晋南朝的谱牒之学发达。侯景之乱,士族受到沉重打击,走向衰败之路,代之而起的则是寒人,入仕平民宗族的政治地位渐次提高。

隋唐五代是士庶之间界限缩小以至士族崩溃时期。科举制的实行,瓦解了士族政治,破坏了士族原来的地域社会结构。迁往两京的士族,宗族与地望分离,失去原有的地缘社会根基,造成乡里社会失去文化精英,传统伦理沦丧,士庶混同。士庶内部代表不同政治利益的地域集团之间的斗争,也使士族衰落,士庶合流。均田制对防止土地集中、百姓依附士族有一定作用。唐代中期以后,土地兼并渐趋严重,安史之乱后实行两税法,以户税为重,官方为增加税收,强令大族分析,亦使宗族规模受到影响。对士族危害最大的还有因战争造成的社会动乱。士族因文化优势、地缘优势而谋得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在流亡及武力面前丧失殆尽。证明姓望氏族地位的谱牒也在战乱中亡佚,从而使士庶难以区别。这样,至唐末五代,士族制度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本文节选自:《二十世纪唐研究·社会卷》(主编:李斌城胡戟 葛承雍 张弓)第四章 第一节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1]中国哲学史方面的参考材料有:侯外庐等编《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葛兆光《中国思想史》,1998年起由复旦大学分卷出版,该书中表达了葛兆光自己的许多独到见解。西方的哲学史著作有:孟子的注本有:杨伯峻《孟子译注》本;诸子集成本等。这里顺便提供朱熹和阿奎那比较方面的著作:《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张立文《朱熹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2001年又出了第2版;范寿康《朱子及其哲学》,中华书局,1983年版;侯外庐等编《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钱穆《朱子新学案》,巴蜀书社,1986年版;汤用彤《理学、佛学、玄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最近不断有各种朱熹研究著作面世。阿奎那《神学大全》,选自《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114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傅乐安《托马斯·阿奎那基督教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等等。如果想初步了解佛教,可读方立天《佛教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关于中国佛教方面:简洁明了的著述有镰田茂雄《简明中国佛教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带着深刻反思的佛教史有梁启超《中国佛教史研究》,上海三联出版社,1988年版。

 

[2] 可参见吕振羽《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杨鸿烈《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海书店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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